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區政府提交2010年度溫州市甌海區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基本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共7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至止。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概況
2010年以來,分局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和區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根據公安部門的特點,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契機,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狠抓責任落實,扎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積極推動法治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到位。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全區公安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權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了分管領導,具體由辦公室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制定工作責任制,落實了專門人員,將責任明確到人。
(二)公開信息,透明政務。我局政府信息全部上網公布,內容面向市民,服務于群眾,宣傳法制、法規和治安管理的方針政策,為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同時接受公眾監督、公眾舉報,收集市民的反饋信息。
(三)明確分工,有序發布。我局在全面梳理需公開的政府信息基礎上,制定了信息公開方案和信息公開指南并通過政務網站公開發布,方便了公眾查詢。同時,繼續貫徹執行《區公安局關于公文主動公開發布審核把關的意見》,嚴格按照保密審查把關對每一份在互聯網上公開的信息先由報送人初選,再由分管局領導把關,最后由局分管領導審核簽發公開。
(四)規范制度,長效管理。一是主動建立工作運行機制,明確信息公開工作報送、審核、發布范圍及工作要求,做到信息發布有據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對全局工作職責、領導及分工、內部機構設置及職責、規范性文件及規章制度、辦事指南等信息內容上網,方便廣大服務對象。三是執行區公安分局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通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等向社會公布,方便廣大市民。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0年,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查詢信息,我局共主動公開8條政策法規類信息,讓群眾進一步了解、支持、關心公安工作。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區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機構概況、公安文件、政策法規、規劃總結、統計數據、動態信息等子欄目。市民通過子欄目可以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子欄目,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狀態。
2.公共查閱點。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和政府在各村、居設立的查閱點為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中心,為公眾提供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3.新聞宣傳。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圍繞打擊破案、隊伍建設、重要舉措等社會公眾關心和政府關注的問題公開發布。同時,通過新聞媒體發表新聞報道。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情況
2010年,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不存在不予公開情況。
四、政府支出和收費
1、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的工作人員來源于本局相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納入本局機關的財政管理。
2、 由于本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因此未發生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
3、2010年度,本局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情況。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局2010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主動公開的信息的量還不大,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全面。
2、工作機構有待于進一步健全。由于政務信息公開人員僅為一人,且為兼職,對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一定的影響。
3、開展信息公開宣傳教育培訓不足。各科隊所領導和工作人員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深,工作不積極。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務信息作為突破口,全面推進政務信息公開。
2、進一步完善工作機構,積極創造條件增加信息公開人員。
3、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努力營造全局重視信息公開,積極發布信息的良好氛圍。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甌海公安分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一十五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