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甌海區率全省之先出臺了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指導標準。
該標準打破了原有救助類型、救助金額的模糊界限,具體規定了應急救助每人每天30元;遇難人員家屬撫慰標準按我區城鎮常住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發放;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按照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給予救助,并設置上限;因災倒損房困難救助按照我區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費性支出給予救助,最高五倍救助;冬春生活救助標準按照人均300元一次性救助。
該標準的出臺填補了我省民政救災缺少標準的空白,并首次對救助資金審批效率實現“最多跑一次”,其中應急救助和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實現“零跑”,對象可以網上直接申請,鎮(街)線下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