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基層治理四個功能性平臺間及鎮內設機構間的協同運行,形成統籌協調、分派流轉、分析研判、綜合指揮、督導考評的閉環管理;負責與區級相關部門的溝通對接、任務承接;負責上級對鎮整體 考績工作;負責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籌開展“一支隊伍管 執法”。承擔鎮黨委、人民政府日常事務;負責文秘信息、保密、 檔案、重要會務、財務管理、固定資產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負責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