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區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1.問:什么是養老服務補貼?
答:養老服務補貼是指對具有本區戶籍的高齡(8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歲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夠自理的老年人,以及《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中規定的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經過評估,采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接受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或入住養老機構提供支持的一項社會福利。
2.問:為什么制定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答:隨著人口老齡化形勢的發展,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明顯,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日益嚴峻,老年人特別是貧困老年人自我養老的能力較低。
3.問: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出臺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答: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為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根據《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浙民養〔2021〕164號)《溫州市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4.問:養老服務補貼資金來源是哪里?
答:養老服務補貼由區級財政預算支出。
5.問:養老服務補貼發放形式是什么?
答:以服務的形式發放。
6.問:養老服務補貼發放對象有哪些?
答:(1)甌海區戶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歲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齡老年人。
(2)甌海區戶籍低收入家庭(低保邊緣家庭)60周歲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齡老年人。
(3)甌海區戶籍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
(4)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成員、人體器官捐獻人家庭成員中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贍養人死亡或者傷病殘無力進行贍養的重度、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
7.問:養老服務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享受養老服務補貼的對象,按照能力評估結果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輕度)、完全自理四檔。
1.低保、低邊、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成員、贍養人死亡或者傷病殘無力進行贍養的、人體器官捐獻人家庭成員中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四十五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三十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2.低保中部分不能自理(輕度)失能失智老年人與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25元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3.90周歲以上非機構養老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00元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4.80至89周歲非機構養老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50元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8.問:養老服務補貼的申請流程是怎么樣的?
答:線上可以通過“浙里辦”-“浙里康養”-“老有所養”-“養老服務補貼”申請;線下可到戶籍所在鎮(街道)社會事務辦申請。
9.問:政策實施時間?
答: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解讀機關:溫州市甌海區民政局
聯系人:黃倩菲
聯系方式:0577-8852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