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澤雅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市派駐甌海各工作單位:
《溫州市甌海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甌海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1.5校園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2風險評估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3.2日常辦事機構
3.3應急工作組
3.4基層應急指揮機構
4突發事件的預防和報告
4.1事件預防
4.2信息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啟動
5.2響應措施
5.3響應調整和終止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6.2總結評估
7應急保障
7.1技術保障
7.2物資保障
7.3經費保障
7.4通信保障
7.5治安保障
7.6醫療衛生保障
7.7輿情保障
8監督與管理
8.1宣傳培訓
8.2演練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8.4監督檢查
9附則
9.1名詞解釋
9.2應急預案管理與更新
9.3解釋部門
9.4預案實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區的校園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的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浙江省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溫州市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甌海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經依法批準設立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校園、普通中小學校園、幼兒園及其他按程序審批成立的教育機構。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教育局和有關部門迅速響應,及時有效處置校園突發事件,形成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
1.4.2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根據校園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性質、嚴重程度,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各級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迅速啟動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快速處置。
1.4.3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建立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校內安全防范機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把校園突發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1.4.4應急聯動,群防群控。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相關部門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應急聯動、群防群控的應急處置工作格局。
1.4.5以人為本,依法處置。在處置校園突發事件過程中,把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前,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首先開展搶救人員和控制事態擴大的應急行動。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1.4.6加強管理,社會參與。區教育、公安、應急管理、消防、交警、綜合執法、衛健、文廣旅體、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切實依法履行校園周邊治理和校園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支持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維護校園安全。
1.5校園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根據事件的性質和特征,校園突發事件分為社會安全事件、事故災難事件、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件、考試安全事件、教育網絡安全事件、教育輿情事件和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事件。
各類校園突發事件容易相互關聯、相互交叉,在學校里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按照事件緊迫程度、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等因素,校園突發事件主要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1.5.1突發校園社會安全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校園社會安全事件
①師生群體中出現大范圍串聯、煽動、蠱惑等信息,或出現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學生集聚的;
②學校發生殺人、縱火、投毒、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等惡性事件,造成5人以上死亡的;
③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
④視情需要作為特別重大校園社會安全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2)重大校園社會安全事件
①師生群體中出現串聯、煽動、蠱惑等信息,或出現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學生集聚的;
②學校發生殺人、縱火、投毒、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等惡性事件,造成師生死亡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重大校園社會安全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3)較大校園社會安全事件
①學校發生殺人、縱火、投毒、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等惡性事件,造成5名以上師生受傷的;
②單個突發事件引發連鎖反應,嚴重影響和干擾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較大校園社會安全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4)一般校園社會安全事件
①學校發生殺人、縱火、投毒、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等惡性事件,造成師生受傷的;
②單個突發事件影響和干擾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一般校園社會安全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1.5.2突發校園事故災難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校園事故災難事件
①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的;
②學校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特別重大校園事故災難事件對待的事件。
(2)重大校園事故災難事件
①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受傷的;
②學校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重大校園事故災難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3)較大校園事故災難事件
①造成人員傷亡的;
②學校人員和財產遭受較大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較大校園事故災難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4)一般校園事故災難事件
①造成人員受傷的;
②學校人員和財產遭受一定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
③視情需要作為一般校園事故災難事件對待的其他事件。
1.5.3突發校園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校園公共衛生事件
①學校出現鼠疫、霍亂疫情的;
②出現新冠肺炎、新型流感、中東呼吸綜合征、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發傳染病以及我國已經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省政府認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③學校實驗室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泄漏的;
④出現乙丙類傳染病超過100例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⑤發生在學校的、經國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省政府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校園公共衛生事件
①學校發生5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②出現新冠肺炎、新型流感、中東呼吸綜合征、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發傳染病以及我國已經消滅的傳染病等疑似病例的;
③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人員死亡的;
④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校園內人員感染或死亡的;
⑤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漏,造成5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5人以上死亡的;
⑥出現乙丙類傳染病超過50例的;
⑦發生在學校、經省政府或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3)較大校園公共衛生事件
①學校發生30人以上、50人以下食物中毒,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②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的;
③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漏,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急性中毒或5人以下死亡的;
④出現乙丙類傳染病超過30例的;
⑤發生在學校,經市政府或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公共衛生事件。
(4)一般校園公共衛生事件
①學校發生30人以下食物中毒,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②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漏,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在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③發生乙丙類傳染病超過10例的;
④發生在學校,經市政府或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公共衛生事件。
1.5.4突發校園自然災害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校園自然災害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學校人員和財產特別重大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
(2)重大自然災害類校園突發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學校人員和財產重大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
(3)較大自然災害類校園突發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學校人員和財產較大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
(4)一般自然災害類校園突發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學校人員和財產一定損害,對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突發校園自然災害事件中具體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分級,參照我區防汛防臺、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預案的標準執行。
1.5.5突發教育考試安全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教育考試安全事件。在2個以上設區市范圍使用的擬考試題發生泄密,擬考試題或相關信息被販賣,或在網絡媒體上發布,擴散范圍較廣的。
(2)重大教育考試安全事件
①在2個以上設區市范圍使用的擬考試題發生泄密,擬考試題或相關信息未被販賣,沒有在網絡媒體上發布,擴散范圍有限的;
②在1個設區市范圍內使用的擬考試題發生泄密,擬考試題或相關信息被販賣,或在網絡媒體上發布,擴散范圍較廣的。
(3)較大教育考試安全事件
在1個縣(市、區)范圍內使用的擬考試題發生泄密,擬考試題或相關信息未被販賣,沒有在網絡媒體上發布,擴散范圍有限的。
1.5.6突發教育網絡安全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教育網絡安全事件
①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或統一運行的核心業務系統(網站)遭受特別嚴重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大面積癱瘓,喪失業務處理能力,對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特別嚴重威脅的;
②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或統一運行的核心業務系統(網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對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特別嚴重威脅的;
③全省用戶無法正常使用浙江省教育計算機網的;
④網絡病毒在全國教育系統大面積暴發的;
⑤對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特別嚴重威脅,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其他網絡安全事件。
(2)重大教育網絡安全事件
①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或統一運行的核心業務系統(網站)在我省長時間中斷,業務處理能力受到極大影響,省級重要信息系統(網站)癱瘓,喪失業務處理能力的;
②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或統一運行的核心業務系統(網站)以及省級重要信息系統(網站)重要敏感信息或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對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嚴重威脅的;
③3個以上縣(市、區)用戶無法正常使用浙江省教育計算機網的;
④網絡病毒在全省教育系統大面積暴發的;
⑤對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嚴重威脅,造成嚴重影響的其他網絡安全事件。
(3)較大教育網絡安全事件
①個別縣(市、區)或高校校園網大量用戶無法正常使用浙江省教育計算機網的;
②縣級以上重要信息系統(網站)遭受系統損失,造成系統中斷,或數據發生丟失或被竊取、篡改,明顯影響系統效率,業務處理能力受到較大影響的;
③網絡病毒在全市教育系統多個地區廣泛傳播的;
④對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較大威脅,造成較大影響的其他網絡安全事件。
(4)一般教育網絡安全事件
對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構成一定威脅、造成一定影響的網絡安全事件。
1.5.7突發教育輿情事件分級
(1)重大教育輿情事件
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
(2)一般教育輿情事件
在論壇、微博、維權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出現有損教育形象的敏感信息或對某項政策、某類問題提出質疑、表達訴求的信息,且評論量少、僅有少量圍觀的。
(3)潛在教育輿情事件
出現分散、隱藏的負面輿情信息,處理不當容易被媒體和網絡炒作,進而放大轉化為公開性輿論的。
2風險評估
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對校園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校園安全治理能力穩步提升,總體平穩有序。
由于社會各界對教育高度關注、師生群體人數眾多、校園及周邊安全風險隱患點多面廣等多方面因素,校園安全穩定事件仍有可能發生,主要原因:一是工作環境責任缺失;二是人的不安全行為;三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四是管理環節未到位;五是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等。須時刻保持警惕,持續推進風險防控,及時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確保涉校各類突發事件繼續保持平穩狀態。
截至目前,甌海區共有截至目前,全區共有中小學(含特校)、幼兒園231所,在校學生10.04萬余人,教職員工0.92萬余人。全區各類學校信息網絡通暢,各類風險隱患能夠及時掌握。但是,甌海區學校及在校學生人數眾多,校園內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社會安全類及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都有發生的可能性。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要嚴加防范應對。
3組織機構及職責
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應急工作組和基層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3.1應急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甌海區人民政府成立甌海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各類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指 揮 長:分管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府辦聯系副主任、區教育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衛生健康局局長、區公安分局常務副局長
成員單位: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信訪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市交管局四大隊、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供電分局、各鎮街。
3.1.2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有關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方針指示,以及市教育局、區委區政府關于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組織指揮協調或配合落實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協調區級有關單位、駐甌部隊、上級駐甌單位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4)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向上一級部門請示報告,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5)負責啟動和終止相關應急響應。
3.1.2成員單位職責
(1)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對在校園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失職、瀆職人員的查處工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區屬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校園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區屬新聞單位進行相關校園安全知識宣傳,加強對互聯網信息的管理和處置。
(3)區信訪局:做好重大教育信訪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區教育局:根據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提出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組織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和評估;開展校園安全整治,強化和提高校園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反應速度。
(5)區公安分局:收集涉及校園及周邊治安、刑事案件及涉穩事件等社會安全類、考試安全類校園突發事件的線索,及時通報教育主管部門,依法查處涉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校園和諧。對發生公共衛生類、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校園突發事件的警情及時出警開展先期處置及救援等,協助責任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秩序維護及守衛守護等安全保衛工作。
(6)區財政局:區級校園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經費落實工作。
(7)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對校園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依法查處校園周邊無證無照流動商販經營有危險隱患商品等行為。
(8)區衛生健康局:與區教育局密切配合,提供專家資源,指導校園應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校內發生和流行,協助校園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日常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有聚集性疫情時及時與區教育局互通信息;發生校園傷害等突發事件后,第一時間提供醫療援助,開辟綠色通道進行傷員救治。
(9)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做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協調指導校園經營性活動生產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受區政府委托,組織或參與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
負責統籌指導校園防汛防臺抗旱、突發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地震、自然災害救援應急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校園開展預防和救助,以防校內自然災害事態擴大,
(10)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涉及存在發生校園突發事件隱患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重大案件的查處,做好與區教育局信息互通工作。組織開展校園食堂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
(11)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全區校園周邊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12)市交管局四大隊:維持事發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疏導車輛,保持道路暢通。
(13)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指揮校園火災撲救工作;參加事故搶險和人員搜救等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開展火災事故調查處理。
(14)各鎮街:負責轄區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組織領導體系的建立,制定策略,保障資源,落實措施等。協調各社區組織按照校園突發事件預防控制要求,做好管轄區域校園的各項防制工作,配合做好安全宣傳和可疑隱患的檢索,做好轄區內校園突發事件發生時人員的疏散和臨時安置,解決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其余各職能部門在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3.2日常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為:
負責區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包括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應急機制、體制的建設和定期開展演練工作等,對各級各類學校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每年開展1次統計匯總;根據區應急指揮部授權,發布和解除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匯總和報送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協調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協助組織開展校園突發事件起因調查及處置過程評估;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應急工作組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搶險救援工作組、醫療衛生工作組、治安交通工作組、專家技術工作組、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善后處理工作組、應急疏散工作組等八個應急處置工作組。
根據需要,區應急指揮部可增設其他工作組。
(1)搶險救援工作組
根據事故類型及行業主管部門等確定由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利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組成,視情況可吸收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執行搶險救援方案,參與搶險救援工作重大疑難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組織落實搶險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設備物資;搜救被困人員,并送至安全地帶;負責事后廢棄物處置及洗消。
(2)醫療衛生工作組
由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組成,牽頭部門為區衛生健康局。
其主要職責為: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參與對遇難者進行死亡鑒定;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置;監測大氣、水資源等環境污染情況;負責事故污染物的處置;做好搶險救援過程中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綜合監督,禁止受污染的食品、飲用水等的生產、加工、流通,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向指揮部報告傷員救治情況。
(3)治安交通工作組
由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市交管局四大隊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牽頭部門為區公安分局。
其主要職責為:維護現場救援的治安、交通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負責有關人員的安全保衛;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守護押運救援資金、重要物資和設備。
(4)專家技術工作組
由區應急管理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牽頭部門為區應急管理局。
其主要職責為:分析事故發展的趨勢和可能性;負責技術鑒定和技術咨詢;提供現場搶救工作中重大技術疑難問題解決方案;對現場搶險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分析論證。
(5)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
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事故發生鎮街、事故單位的主管部門組成,牽頭部門為事故發生鎮街或事故單位的主管部門。
其主要職責為:負責緊急調用物資和調撥資金的落實;負責救援設施、設備、場地的征用及其補償;組織救援物資、裝備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協調并組織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接受社會支援。
(6)新聞宣傳工作組
由區委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及其它涉事單位組成,牽頭部門為區委宣傳部。
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制定新聞發布方案;負責擬定新聞發布內容;負責組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新聞記者的接待和采訪工作;必要時,負責在事故(救援)現場成立臨時新聞中心。
(7)善后處理工作組
由事故發生鎮街、區信訪局、區司法局、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健康局和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等組成,牽頭部門為事故發生鎮街。
其主要職責為: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疏導、穩定工作;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賠付工作;指導事故財產損失的賠付工作;負責接待上訪人員;為事故傷害人員或受損企業提供政策與法律服務;采取心理干預等有效措施,指導事故受災人員恢復正常生產生活。
(8)應急疏散工作組
由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市交管局四大隊、事故發生鎮街等組成,牽頭單位為事故發生鎮街。
其主要職責為:根據指揮部下達的疏散命令,組織危險區域內的人員向疏散地集中;確定疏散地點、疏散線路,指導疏散人員防護,轉移重要物資;為疏散人員提供生活必需品,做好疏散人員的穩定工作;做好疏散地治安工作,保護疏散人員的財產安全。
3.4基層應急指揮機構
各鎮街、幼兒園、中小學參照本預案成立本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明確成員及其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協調轄區內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開展生命安全與健康教育,配置必要的應急救護、應急救援設備器材;
(2)建立健全校園應急指揮機制,加強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建立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
(3)開展校園突發事件先期處置時,報告事件有關情況,做好現場疏散、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師生引導等相關工作;
(4)做好事件進展情況報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善后和原因分析、調查等工作;
(5)協助其他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突發事件的預防和報告
4.1事件預防
4.1.1校園
各級各類校園負責本校區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開展公共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提高師生自我防護能力,發現事件苗頭,及時處置,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
4.1.2教育行政部門
區教育局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校園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4.1.3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要進一步完善校園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和預防制度,切實落實責任。
4.2信息報告
4.2.1信息報告原則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各類學校要加強校園突發事件和可能引發校園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持續監測,及時發現事件苗頭,隨時掌握事件動態,并通報有關部門。
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及時通報有關信息,指導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4.2.2信息報送要求
(1)迅速。
對于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一般和較大等級校園突發事件,事發學校應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報告,經初步核實后立即報告區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向區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通報;區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和工作需要在本系統內通報。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發生后,事發單位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要按緊急信息報送規定,在事發30分鐘內向區應急指揮部電話報告初步情況,在事發1小時內書面報告情況,區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立即報告市和省層面應急指揮機構,并通報給區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對于處置時間較長的,做好續報工作。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續報。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將事件發展的動態信息及時上報。
4.2.3信息報送方式
可通過電話口頭初報,隨后采用傳真、計算機網絡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涉秘級的信息和材料,按照保密渠道報送。
5應急響應
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級響應、協同應對,共同做好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5.1響應啟動
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結合不同性質和類型,發生校園突發事件時,可分別啟動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從低到高的四級應急響應,根據事件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按以下原則啟動應急響應。
(1)發生一般校園突發事件,由區教育局或會同區有關部門迅速確認,并立即將事件報告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啟動IV級響應。
(2)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校園突發事件,由指揮部或會同市有關部門確認,并立即將事件報告市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決定是否啟動Ⅲ級、Ⅱ級、I級響應,按本預案規定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5.2響應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相應應急響應,并向屬地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學校領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事件處置,迅速組織先期自救互救,采取措施控制事件進一步擴大。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組織師生安全避險和疏散。及時通知傷亡師生家屬并做好安撫慰問工作。密切配合應急管理、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相關單位開展工作,盡快平息事件。
5.2.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派員趕赴事發學校,指導、督促校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與公安等有關部門組成現場指揮部,控制現場事態的發展;面對面做好師生思想工作,開展教育和疏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
區公安分局組織指揮事發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機構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管控措施,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
區信訪局參與涉及信訪問題的師生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組織人員聽取師生意見,了解有關情況,安撫師生情緒,宣傳信訪政策法規,聯系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師生的教育、疏導、勸解工作。
區委統戰部(民宗局)參與涉及民族宗教問題的師生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配合校方和有關部門做好涉事師生的教育、疏導、勸解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開展現場救護和醫療救治工作。
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加強對互聯網的監控,防止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2.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或協助事故調查,指導學校開展抗災自救,妥善安置受災師生,幫助學校恢復教育教學秩序,依法依規查處有關責任人。
區公安分局、市交管局四大隊組織指揮事發地警力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布置警力封鎖現場,維護秩序。
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協助指揮部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依法指導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區住建局組織協調搶險設備進行房屋、圍墻倒塌等建筑安全事故搶險,組織專家指導搶險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事故鑒定。
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及時對受傷師生進行救治。
區民政局組織開展救濟經費的發放以及死亡人員的火化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2.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
事件發生后,區教育局迅速報告區應急指揮部,同時立即將事件報告區衛生健康局和市教育局。
事發學校立即啟動本校應急響應,聯系和配合醫療機構開展對中毒、患病師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進一步擴大;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區等。
區教育局有關人員要迅速趕赴事發學校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和幫助學校解決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和困難,及時指導學校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并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區衛生健康局立即組織專家調查確認,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盡快分析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并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政府和市衛健委報告調查和應急處置情況。必要時由區教育局牽頭,組織區有關部門緊急支援,以及會同有關部門組成事件調查和工作指導組,趕赴事發地,開展調查并指導當地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2.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區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成立應急領導機構,指揮、部署應急救援和抗災救災工作,及時將學校受災情況和開展應急救援、抗災救災等情況報告上級政府。
事發學校立即啟動本校應急響應,迅速將受災情況報告屬地鎮街和區教育局;組織師生安全避險轉移和疏散;及時將開展抗災自救和有關情況報告區教育局。
區教育局有關人員迅速趕赴受災學校指導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協調和幫助學校解決應對自然災害中的有關問題和困難;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政府及市教育局報告受災學校災情和損失;組織非受災學校支援受災學校。
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協助指揮部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調度應急救援裝備物資。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2.5教育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
考試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區應急指揮部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部署和要求,負責本區范圍內考試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偵破等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進行報道。必要時由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召開新聞發布會,由區教育局發布有關信息。區委宣傳部網信辦立即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防止與教育考試安全有關的信息在互聯網散布,發現或得知我區網站發出此類信息,應立即依法采取措施;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有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有效管控各類設備通信范圍,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通報區公安分局。
區經信局根據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電信運營企業控制其他各種通訊手段的通訊范圍,并將有關的情況報告指揮部。區公安分局進行嚴密監控發現與泄密有關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關嫌疑人,立案偵查,及時破案。
區應急局指揮部負責處理收集、報告事件情況,提供啟用副題等解決方案,向有關學校實施,并配合省、市有關部門控制涉密人員,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新聞媒體提供有關信息。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2.6教育網絡安全類突發事件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應急技術支撐隊伍成立應急工作組,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認真分析對本區教育系統產生的影響,研究提出處置建議,部署推進區應急指揮部處置決策的落實;會同區委宣傳部做好應急管理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新聞發布和線上線下輿情引導工作。
區委宣傳部和區公安分局指導協調相關單位采取各種技術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態蔓延;根據事件發生原因,制定解決方案,備份數據、保護設備、排查隱患;對業務連續性要求高的受破壞網絡與信息系統及時組織恢復;處置中需要技術及工作支持的,商請市網絡安全應急相關部門予以支持;必要時深入現場協調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區公安分局對人為破壞活動開展問題定位、溯源追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2.7教育輿情類突發事件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預警輿情信息通報給相關鎮街或涉事責任單位,指導涉事責任單位開展調查處置,協調區委宣傳部等部門開展聯合處置。
區委宣傳部指導組織校園突發教育輿情事件的新聞發布、宣傳報道、輿論引導,引導媒體嚴謹、適時、適度報道,客觀反映事件處置情況。
區委宣傳部立即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指導做好校園突發教育輿情事件網絡輿情應對工作,協調做好輿情監測研判,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不良信息。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
5.3響應調整和終止
應急響應期間,根據校園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和控制情況,經評估分析后,按照誰啟動誰調整、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及時調整響應等級或終止響應。
5.3.1提高響應等級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在重要區域或重要時段的;
(2)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擴大時;
(3)上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提高應急響應等級后,如無特別要求,下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提高響應等級。
5.3.2降低響應等級或終止響應
(1)校園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有限、不會進一步擴散,或經處置后得到有效控制的;
(2)上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降低響應等級或終止響應后,下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組織評估后及時作出是否繼續保持或降低響應等級或終止響應的決定。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區教育局要查清學校受損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督促學校組織開展修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積極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善后處理工作,對校園突發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師生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區民政局嚴格管理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保險監管部門會同各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理賠工作。區衛生健康局重視并及時采取心理干預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精神創傷。
6.2總結評估
事發單位應按照逐級報告制度,做好后期處置情況報送工作并且將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對較大、一般校園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理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
7應急保障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要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區教育局要加強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預警工作,加強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統一的校園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順利實施。
7.1技術保障
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由區經信局協調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校園突發事件中有關指揮通信保障工作。區大數據管理中心負責保障政務信息網絡暢通,內部辦公系統正常運行,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按照“政府指導、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區范圍內建成符合我區實際、全面覆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確保在校園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及時參與處置工作。
7.2物資保障
區應急管理局提出校園安全應急物資儲備規劃,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組織、落實物資儲備并報備區應急管理局,財政部門保障物資儲備經費。對較為稀缺應急物資采用實物儲備形式,經常使用的應急物資可適量進行實物儲備。各類學校應當建立應對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物資儲備制度,準備一定的物資和裝備,確保先期處置的需要。
7.3經費保障
區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費,及時撥付資金。
7.4通信保障
區教育局加快建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數字化平臺,加強與政法、公安、應急管理等相關平臺的數據融通,充分發揮校園安全管理系統等數字化平臺在預警研判、信息傳遞、聯合處置中的作用,構建完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智治體系。
7.5治安保障
區公安分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部隊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配合。
7.6醫療衛生保障
校園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害的,區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及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工作。
7.7輿情保障
根據《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溫州市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規定,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及時、準確、全面、依法的原則,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分別由市應急指揮部或區應急指揮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積極引導社會輿論,防止惡意炒作或謠言傳播影響社會穩定。特別重大、重大事件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8監督與管理
8.1宣傳培訓
各有關部門要利用多種形式協助區教育局廣泛開展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師生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校園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科普應急知識和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等方面的作用。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應急培訓,各應急相關部門單位領導、校(園)長、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培訓,提高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8.2演練
各有關部門、各學校幼兒園(含民辦學校幼兒園)要根據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相關規定,中小學每月至少要開展1次應急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要開展1次應急演練。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8.4監督檢查
區教育局適時組織開展對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演練以及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9附則
9.1名詞解釋
社會安全類、公共衛生類、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考試安全類、教育網絡安全類、教育輿情事件的分級,本案已具體明確的,按本案實行,未具體明確的,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預案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應急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教育局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訂,報區政府審核發布。各有關部門、各學校幼兒園(含民辦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修訂相關預案,做好與本預案的銜接工作。
本預案實施后,由區教育局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適時組織對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3年修訂1次并報區政府審核發布。
9.3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溫州市甌海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溫甌政辦發〔2013〕17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