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澤雅鎮人民政府,各社區:
根據《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溫政辦〔2023〕42號)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行年審制度,為做好2023年甌海區公共租賃住房在保家庭年審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為甌海區公共租賃住房在保家庭(2023年新增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除外)
二、申報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相關材料。
三、申報時間: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
四、申報地點:戶口所在地鎮街社區受理窗口
五、申報流程:年審家庭的主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鎮街社區進行申報,鎮街社區受理窗口通過浙江省住房保障統一管理系統打印申報家庭的《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年審情況表》,申報家庭主申請人對年審情況表相關信息予以確認,若家庭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需如實填寫申報,社區受理窗口根據保障家庭的申報信息予以受理并上傳《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年審情況表》,受理后各相關單位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審核流程予以推送審批。
六、注意事項:
1.各有關社區應及時通知年審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申報;
2.年審時各社區對年審對象及家庭成員的群體/職業相關信息在系統上仔細勾選(比如是否60周歲以上、是否殘疾人、是否優撫對象、職業類型等勾選)。
3.年審時對部分家庭信息不完善、聯系電話存在錯誤或變化的應及時予以完善、更正。
4.租賃補貼保障家庭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申報的,予以暫停發放租賃補貼,若超過年審申報時間3個月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保障資格,予以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5.實物配租保障家庭已由委托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單位做好年審工作,不再納入此次年審范圍。
6.保障家庭必須要如實申報家庭相關信息,并完整填寫年審表,鎮街社區應根據申報家庭實際情況簽署受理初審意見,蓋章后予以上傳。對瞞報、虛報相關信息的保障家庭,記入我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誠信檔案,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7.各社區由所在鎮街負責通知。
七、聯系人:李好聽,聯系電話:88507579。
溫州市甌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