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溫政辦[2023]42號)、《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溫住建發[2023]72號)規定,對各申請家庭進行準入條件審核。經審核,擬對下列22戶申請家庭取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現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止, 共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可以來電、來訪等形式向下列單位反映:甌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88507579。
附件:甌海區2024年度擬取消公租房保障家庭審核結果公示.xlsx
溫州市甌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