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單位、初中: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其測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屬國家教育考試。為充分發揮考試對教育教學改革、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導向作用,切實做好2024年甌海區學校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溫教基〔2024〕22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在甌海區報考高中段學校:
(一) 在甌海區初中就讀(以電子學籍為準,下同)的應屆九年級學生或浙江省內戶籍在甌海區初中畢業的往屆生;
(二) 甌海區戶籍在溫州市域外學校就讀,要求回甌海區升學的應屆九年級學生和往屆初中畢業生;
(三)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子女、浙商溫商回歸人員子女。
上述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未曾在高中段學校注冊學籍。
二、報考規定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決策部署,明確有關規定如下:
(一) 所有初中畢業生均需報名參加中考;
(二) 所有參加溫州市高中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均須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中報名,包括甌海區戶籍在溫州市域外就讀要求回戶籍地升學的學生(未回戶籍地參加中考的,戶籍地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直接錄取)。
(三) 浙江省內非甌海區戶籍在甌海區初中就讀的考生,享受同城待遇。
(四) 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子女、浙商溫商回歸人員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五) 浙江省外戶籍在甌海區初中就讀的考生,在溫州市初中有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習經歷和學籍,且學生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中考報名前在溫州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享受同城待遇。2024年九年級學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證》規定,學生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溫州市有效不動產權或在溫州市范圍內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及以上(時間截至2024年6月30日),享受同城待遇。
(六) 浙江省外考生不具備連續學籍和居住證等條件要求的,可報考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
(七) 2024年定向分配到甌海區屬初中等相關學校(校區)的學生對象原則上須在定向初中學校就讀兩年及以上(以學籍為準),其中一年為九年級。根據浙教基〔2023〕52號文件精神(該文件從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后轉學的初中學生不享有定向生分配資格;從2024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同一初中學校(校區)在籍在讀滿3年的應屆畢業生方可參與定向分配生招生,中途轉學的學生不得參與定向分配生招生。
三、報考組織
(一) 各學校須于3月2日前組織完成應屆九年級學生學籍信息核對工作,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相關信息導入中招管理系統后將不予修改。
(二) 甌海區初中應屆九年級學生由就讀初中學校于3月4日—7日統一組織完成中考報名(網址:http://zk.wzer.net)。
(三) 浙江省內戶籍的學生采用大數據比對,比對不成功的學生由學校通知后報送材料。浙江省外戶籍的學生報送兩份材料:一是學生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二是學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溫州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復印件。甌海區學校應屆九年級學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證》規定,可提供學生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溫州市有效不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在溫州市范圍內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及以上的清單(時間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初中學校審核并打印所有學生報名信息核對單,經考生(或家長)簽名確認后,匯總造冊并于3月13日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具體安排見附件1)。
(四) 各初中學校要以學籍系統為依據,嚴格排查在籍學生中考報名情況。各初中學校須于3月17日前,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中將未報名中考的學生信息(原因、去向等情況)進行登記并匯總報甌海區教育局,甌海區教育局審核匯總后報溫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匯總表見附件2)。
(五) ?甌海區戶籍在市內區外就讀要求回甌海區報考高中段學校的應屆九年級學生在就讀學校報名,于3月8-9日持戶口簿回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進行資格審查。
溫州市戶籍跨縣域就讀考生,其中考成績、綜合評價結果在全市范圍內有效,由中招管理系統自動反饋至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考生在報名時須選定“回戶籍地錄取”或“在就讀地錄取”,明確普高錄取生源地。如果考生報名時選擇“回戶籍地錄取”,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選擇結果不能更改。如果考生報名時未作選擇,系統將默認“在就讀地錄取”。
(六) 甌海區戶籍在溫州市外就讀要求回甌海區報考的應屆九年級學生和往屆畢業生于3月4-7日登陸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zk.wzer.net),并于3月8-9日持學籍證明(須經當地教育局審核蓋章)、戶口簿、本人一寸標準證件照1張到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學校確認,并于4月30日前向報名學校提供7-9年級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等科目考核情況和綜合素質評價證明原件(就讀學校蓋章)等材料,作為綜合素質認定的重要依據,認定結果經公示后導入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
(七) 省內戶籍在甌海區初中學校畢業的初中往屆生于3月4-7日登陸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報名,并于3月8—9日持初中畢業證書、戶口簿、本人一寸標準證件照1張到初中畢業學校確認,并于4月30日前向報名學校提供往屆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需經原就讀學校審核蓋章)。
(八) 中考“體育與健康”科目報名詳見《2024年甌海區初中畢業生體育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另行發文)執行。
(九) 考生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合計65元。
四、保障制度
各校要成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小組,建立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的誠信機制。參與報名審核、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教育行政部門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要保證每位參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以確保中考報名和考試的公正性、權威性與可信度。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根據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附件:
附件1: 2024年甌海區中考集體報名復查時間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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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甌海區中考未報名學生情況匯總表.doc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