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甌海學院:
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樓重大亡人火災事故教訓,深入貫徹落實《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號)、《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浙委辦發〔2021〕86號)、《浙江省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浙教辦函〔2024〕46 號)、《溫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溫安委〔2024〕3號)和《溫州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溫教辦安〔2024〕15號)等文件精神,切實消除全區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進一步防范校園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重要指示精神,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扎實推進甌海區教育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堅持保障安全與服務師生相協調,聚焦校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風險,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抓實充停場所綜合治理,提高長效管理水平,切實提升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風險,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自2024年3月至 12月底,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著重解決學校(幼兒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通過強化監管教育,規范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停放和充電,切實提升綜合管理水平,努力確保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堅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三、主要內容
(一) 開展充停場所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隱患整治。各校嚴格按照集中充停場所防火分隔、耐火極限材料使用、可燃材料清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標準(見附件1),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校內集中充停場所防火分隔消防安全隱患自查,7月底前完成隱患整改。教育聯合消防等部門對學校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督查。
(二) 開展充停場所設施設備使用情況的隱患整治。重點排查校內已投入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內充電裝置、電氣保護、過充斷電、消防設施等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各校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建設技術規范》要求(建設部門將于4月出臺),配齊配全設施設備。吸取南京“2·23”火災教訓,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室內(含架空層、地下室)停放、充電。?
(三) 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充停行為的隱患整治。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公共門廳等違規行為。全面排查校內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各校要加強對學生、教職工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巡檢,嚴禁電動自行車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行為。禁止將可拆卸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入戶入屋進行充電。
(四) 推進充停場所新建改建。要嚴格對照《浙江省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建設技術規范》,科學設置校內充停區域。根據實際需求,如需新建校內充停場所的,各校要在住建、綜合執法、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合理設置充停場所;已建設使用的集中充電場所在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電氣保護、過充斷電等方面存在風險隱患的,要根據技術規范要求,落實整改舉措。
(五) 落實充停場所管理責任。各校要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充停場所(設施)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立集中充停場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檢查制度,特別要加強夜間巡查,確保及時落實隱患閉環整治,實現長效規范管理。督促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及時整改非法改裝、無牌上路、“飛線”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 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校要在做好課堂安全教育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公眾號、微信視頻號、校園宣傳欄等校園宣傳陣地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在出入口、樓梯間張貼消防安全通告或電動自行車禁停標志,督促師生員工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規范,提醒電動車所有人定期檢修蓄電池電氣線路,防止因電氣線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發火災事故。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疏散逃生演練等活動,提升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推動形成“人人能自救、個個會逃生”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 12 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 部署發動階段(3月28日前)。各校要在3月25日前,結合實際,立足整治實效,科學制定本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方案;3月28日前,召開專題部署會議。
(二) 排查摸底階段(3月29日至4月15日)。各校要集中開展校內集中充停場所防火分隔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自查,教育局聯合消防等部門對涉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深挖細挖、對深層次矛盾問題“大起底”,全面摸清隱患底數,有效糾治一批即查即改問題。(4月15日前將自查表發ohjyj419@163.com郵箱)
(三) 集中攻堅階段(4月16日至8月25日)。各校要在5月15日前對排查出的各類問題隱患,建立“一校一策”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時限、責任,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到位。5月30日前,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充停場所各項管理責任。8月底前,完成隱患整改驗收。
(四) 鞏固提升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校要緊盯消防風險隱患整改,教育局聯合消防開展排查整治“回頭看”,及時查缺補漏、確保存量隱患逐項閉環整改到位;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基本建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切實鞏固集中攻堅成效。
(五) 建立長效機制階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將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統籌納入新建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科學選址,保障師生充停場所需求。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經驗做法,建立完善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區教育局成立全區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各校(園)長親自負責專項整治工作,要親自研究部署,親自協調解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推進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統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各項舉措。要切實防止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學引發社會輿情,確保高標準按期完成各項任務目標。
(二) 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局與住建、公安、綜合執法、消防等部門聯動,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指導督促學校落實推進好各項任務目標,把工作做深做細做扎實。各校要做好與屬地職能部門之間的對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破壁合力,真正解決工作中的瓶頸和痛點。
(三) 嚴格督促問責,推進工作成效。區教育局將按照工作進度,組織督促指導,“晾曬”各校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對工作滯后、問題突出的學校,將予以通報。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集中充停場所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
1.?
附件1:甌海區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集中充停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記錄表.doc
2.?
附件2:甌海區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任務清單.doc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