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澤雅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市派駐甌海各工作單位:
《2024年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關于溫州市人民政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溫政發〔2022〕13號)和《2024年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等,同時結合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等防災減災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底線思維,堅決貫徹落實統籌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不斷健全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努力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切實提升甌海區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
二、工作目標
深入推進地質災害“控險保安”三年行動,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風險雙控機制。持續開展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動態更新地質災害風險隱患“一張圖”,加強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區日常管理工作。核銷地質災害隱患點2個,完成地質災害綜合治理18個,新建地質災害監測點5處和無線簡易降雨報警器20處,新建地下水監測井4個、改建1個,完成瞿溪街道1:2000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完成甌海區地質災害“一坡一卡”管理,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科普宣傳活動15場。
強化部門、鎮街應急響應聯動和基層應急技術支撐,快速有效處置地質災害險情,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范重點
(一)重點防范時段。結合我區地質災害發生特點和歷史分析總結,7-9月臺汛期是我區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5-7月梅汛期為次重點防范期。臺風期間及雨后48小時和夏秋季可能出現的“東風波”暴雨時期是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時段,其次是梅汛期和局地強對流降雨時段。
地質災害不完全由降雨所誘發,具有不確定性,在無雨期也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其中又以危巖崩塌及人類工程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最為典型,因此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在非汛期同樣不能懈怠。
(二)重點防范區域。全區以西部澤雅鎮、瞿溪街道、潘橋街道、郭溪街道等山區人口集聚區、交通沿線、景區景點為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域;已知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已劃定的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區、在建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在建工程、農村房前屋后高陡邊坡和小流域溝谷等為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地段。
四、主要任務
(一)持續開展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總體原則,嚴格落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各鎮街、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住建、農業農村、文廣旅體、綜合行政執法、教育、衛健、民宗、民政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區、公路沿線、建筑工程、水利設施、農家樂、民宿、養殖場所、旅游景區、公園園林、學校、醫療場所、宗教場所、養老福利場所等區域的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動態變化情況,做好風險隱患閉環管理。
(二)加強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日常管理。甌海區現有在庫地質災害隱患點16處,在庫管理的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區128處。按照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區管理的通知》要求,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風險防范區,逐一落實管理責任和防范措施,樹立標識牌,發放明白卡,落實各級防災責任人,做好人員轉移管控。進一步提高“地災智防”APP在實際工作中的場景應用。
(三)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網絡建設。新建地質災害監測點5處,新建地質災害無線簡易降雨報警器20處。不斷提升地質災害智能化預警水平和預警響應能力,同時強化自然資源與規劃、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多部門聯動,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預報預警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四)鞏固完善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汛期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優化地質災害專業救援隊伍,充實各類應急物資,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常態化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迅速調集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救援。要深化應急管理、自然資源與規劃等部門的應急響應聯動,做好“安全碼”對接應用。自然資源與規劃主管部門要完善各級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和裝備建設,接到地質災害險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調查,做好應急處置技術支撐。
(五)深化地質隊員“駐縣進鄉”行動。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駐縣進鄉”工作機制,強化隊伍建設和裝備配備。按照“平時服務、急時應急、戰時應戰”的要求,充分發揮地質隊員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主力軍”作用,構建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服務新格局,進一步彌補基層專業技術力量短板,提升地質災害防范能力。
(六)加快實施地質災害隱患綜合治理。2024年甌海區開展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共18處。各責任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浙江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管理要求,扎實做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治理項目有序進行,及時消除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同時做好運維管理。
(七)加強城市地下水監測和地質安全。圍繞服務地下水資源合理開發和城市地質安全風險防控,聚焦地下水動態監測和預警,建成覆蓋范圍廣、層位全、精度高的地下水監測網,著力提升地下水監測智能化水平和服務保障能力。在甌海區范圍內新建4口地下水監測井、改建1口監測井,合計2024年需要建設5口地下水監測井。
(八)強化地質災害源頭管控。通過國土空間規劃管控、用途管制等非工程性手段,做好村莊適宜性分區和村莊布局規劃,風險防范區內的新(拆)建農民住房需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上,做好邊坡防護工作。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交通、水利等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評估建議的防治措施,從源頭上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擾動和影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資金保障。嚴格執行國家和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把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統籌好上級財政專項資金,切實保障資金需求,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鎮街和有關部門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開展不定期的檢查,及時通報存在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到位。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者,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四)加強宣傳培訓。持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知識宣傳和培訓活動,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范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良好氛圍。
附件:1.2024年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任務分解清單.pdf
2.2024年甌海區地質災害隱患綜合治理清單(18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