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我們對2024年12月31日之前由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本《通知》。現就《通知》中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依據
1.《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
2.《溫州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實施細則》(溫政發〔2021〕27號);
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37 號);
4.《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溫甌政辦發〔2025〕9 號)。
二、主要內容
《通知》對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本部門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公布了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經清理,區人力社保局保留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
三、實施時間
自2025年8月25日起施行。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