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帆海西路(龍霞南路—蛟鳳路)道路建設需要,現需收回溫州市大學附屬南白象實驗小學(原溫州市甌海區南白象第一小學)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原土地使用權人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經區政府批準,決定收回上述建設范圍內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本情況。本次收回涉及溫州市大學附屬南白象實驗小學(原溫州市甌海區南白象第一小學)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151.32平方米,土地用途為中小學用地,具體位置范圍以溫州市勘察測繪研究院有限公司MJ2025-048號土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權即由國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按照其相關補償,由甌海中心區建設中心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