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國:
因你戶房屋涉及房屋征收補償,我街道向你戶送達《房地產估價分戶報告》(溫正信估字(2025)第Y-124-2號)。2025年7月29日,我街道向你戶地址進行郵寄送達,你戶拒收。7月31日,我街道前往你戶地址現場送達,已將上述文件留置在房屋外彩鋼板上,并告知你戶及時查看。因上述方式均無法成功送達,故根據《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現向你戶公告送達上述文件,詳見附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10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若你戶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起10日內可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復核結果起10日內申請鑒定。你戶也可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內直接到甌海區人民政府梧田街道辦事處317室領取《房地產估價分戶報告》(溫正信估字(2025)第Y-124-2號)原件。(地址:甌海區人民政府梧田街道辦事處317室,聯系電話:0577-86365686)。
附件1: 《房地產估價分戶報告》(溫正信估字(2025)第Y-124-2號)全文截圖
特此公告
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梧田街道辦事處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