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站所、下屬單位: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關于認真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及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對2024年12月31日前以本機關名義制定發布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現就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局梳理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共計5件,經審查清理,其中繼續有效的3件,宣布失效的1件,廢止的文件1件,需要修改的文件0件,文件目錄詳見附件。
二、自本通知發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的規范性文件, 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1.溫州市甌海區住建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意見表
2.關于《關于公布溫州市甌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doc
溫州市甌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溫州市甌海區住建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意見表
序號 | 文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清理意見 |
1 | 溫甌住建〔2020〕11號 | 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工程樁基施工事中事后質量管理的通知 | 廢止 |
2 | 溫甌住建〔2021〕88號 | 關于印發《甌海區公交、環衛一線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3 | 溫甌住建〔2023〕133 號 | 關于公布甌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結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4 | 溫甌住建〔2023〕149 號 | 甌海戶籍二孩、三孩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實行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 繼續有效 |
5 | 溫甌住建〔2023〕153 號 | 關于進一步加強甌海區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規范化管理的通知 | 繼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