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云飛:
你戶坐落于浦北村仙莊路91號、仙莊路93號東的房屋已于2017-7-30與本機關簽署了(協議編號:PB3124)《住宅用房產權調換協議》。你戶于2018-3-29認購定位了塘景四組團3-1002住宅安置房1套(計建筑面積170平方米,最終測繪面積175.43平方米)。你戶所認購的上述住宅安置房總價為人民幣722880元,扣除相應抵扣金額后,你戶尚需繳納購房款人民幣397346元。本機關已于2025年8月21日向你戶公告送達《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郭溪街道辦事處要求履行安置房購房款繳納義務的決定》,限期繳納購房款并辦理結算,你戶逾期未繳納購房款。根據《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郭溪街道辦事處限期繳款催告書》,詳見附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15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黃云飛2(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郭溪街道辦事處限期繳款催告書).pdf
特此公告
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郭溪街道辦事處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