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
(二) 組織起草或審改有關重要的工作報告、會議講話、匯報材料等綜合性文字材料。
(三) 負責局長辦公會(局黨委會)、教育系統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并負責決策事項的交辦、督辦工作。
(四) 負責機關文電處理工作,主要包括文電批辦、催辦、公文審核、機要保密、用印管理、文件印刷、文書歸檔整理等。
(五) 牽頭負責對外聯絡和考核工作。
(六) 負責協調教育宣傳、信息及新聞報道工作。
(七) 牽頭局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
(八) 牽頭局機關電子政務建設,牽頭協調局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
(九) 牽頭協調網絡與信息化規劃管理,指導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 牽頭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十一) 牽頭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二) 負責行政辦公樓層管理工作,協調重要公務接待、公務安排。
(十三) 負責綜合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 負責機關文化創建工作。
(十五) 負責督促檢查上級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及領導批示的辦理執行情況,協調督促落實區教育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十六) 統籌協調調查研究工作,牽頭重要研究報告和有關材料。
(十七) 牽頭協調教育改革相關工作任務。
(十八) 牽頭協調教育系統參加“萬人雙評議”等評估。
(十九) 牽頭局機關日??记?、請銷假、考核等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十) 完成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 落實教育系統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政策,做好全區校園長隊伍建設工作。
(二) 牽頭教育系統統一戰線工作,聯系民主黨派、黨外人士特約人員等。
(三)牽頭協調教育系統黨外知識分子、華人華僑和婦女兒童工作。
(四) 負責中小學校級領導人員考核、考察,提出調配、獎懲初步建議,做好監督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 指導學校(單位)中層干部、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做好學校(單位)中層職數審核備案工作。
(六) 指導教師培養和培訓工作,牽頭做好名優教師、校園長培養和培訓工作。
(七)指導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做好教育引進人才落實單位、手續辦理等工作。
(八) 組織指導編制、師德師風、待遇保障、職稱評審、表揚獎勵等工作 。
(九) 落實教師資格制度,做好教師信息系統正常運轉。
(十)負責“減輕教師負擔”具體工作。
(十一) 指導教育系統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
(十二) 負責教育系統人員工資管理工作。
(十三)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十四) 負責教育系統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
(十五) 負責教師提前招聘、公開招聘工作,指導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十六) 完成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 承擔教育調研和政策研究工作,為教育行政決策服務。
(二) 開展課程研究和指導,研發地方課程,組織開展學科教學研究和學術交流,組織推廣研究成果。
(三) 制定教育科研發展規劃,負責教育教學課題立項的指導與管理;承擔區教育學會具體工作,編輯教育學術刊物,承擔學校和教師隊伍宣傳工作。
(四) 承擔全區班主任、校(園)長、后備(中層)干部和教師培訓管理以及名師隊伍建設工作。
(五) 負責擬訂全區教師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年度教師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六) 負責開展教師培訓項目評審、教師教育研究和教師培訓資源庫建設。
(七) 負責學校校本研修指導、考核與教師學分認定工作,為學校和教師專業發展提供各類咨詢、指導等服務。
(八) 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九) 負責區教育信息化建設標準、規范和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實施。
(十) 統籌指導和管理全區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推廣、網絡資源開發建設等工作。
(十一) 負責全區教育網絡信息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 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水平評價與研究。
(十三) 負責教師教學業務能力評價與研究。
(十四) 負責全區教師培訓質量監控。
(十五) 負責教師發展學校工作。
(十六) 指導學校開展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工作。
(十七) 聯系指導教育學術社會團體工作。
(十八) 完成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 負責組織高職單招考試和相關招生服務工作。
(二) 負責組織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非學歷證書考試及證書發放。
(三) 負責組織實施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升學)考試。
(四)負責本區考點、考場的設置,巡視人員的遴選、聘任和培訓。
(五) 負責本區考試期間試卷運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 配合做好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等相關考試工作
(七) 承擔統計與發布考試信息,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八) 承擔招考機構人員專項培訓任務。
(九) 承擔并組織本區招生考試科學研究工作。
(十) 完成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ㄒ唬┴瀼貓绦悬h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全區教育工作。
?。ǘ┙M織實施區委提出的“科教新區”戰略,研究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編制教育年度計劃;指導、協調和檢查教育規劃和計劃的實施工作。
?。ㄈ┕芾砗椭笇珔^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審批全區初中及初中以下教育機構和審核報批高中以上教育機構的建立、撤銷和調整;負責管理和指導民辦教育工作;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級各類學校推廣普通話和使用規范字工作。
(四)主管全區教師隊伍的管理和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承辦全區教師職務評聘、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區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做好教育系統的人才交流工作。
?。ㄎ澹┲笇珔^教育和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六)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安全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七)管理和監督全區教育系統的教育經費、財務、基建以及教育資產;負責區人民教育基金會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監督全區高校、中專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初升高招生工作。
?。ň牛┴撠熑珔^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ㄊ┴撠熤笇珔^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儀器和圖書設備的配備工作。
?。ㄊ唬┖蛥^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合署負責全區教育督政和督學工作,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下級政府、各級各類學校(單位)的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和評估;完成國家教育督導團、省教市育督導室和區政府交托的有關督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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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除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除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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