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會務、接待、保密、后勤、財務、人事管理、外聯協調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紀律監督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稿。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與考核工作。統籌協調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相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有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辦理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有關的技術審查工作,并負責綜合協調落實。負責人防工程的審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負責組織“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負責擬訂政務服務事項的標準規范、信息公開和統計分析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窗口標準化建設工作,對政務服務的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
(一) 參與擬定全區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
(二) 承擔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具體事務工作。 負責維護我區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保障房屋所有權人合法權益等行政輔助工作。
(三)承擔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保修金的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物業管理的具體事務工作。
(四) 負責房屋竣工測繪成果審核工作。
(五) 承擔全區房屋白蟻防治的具體事務工作。
(六) 完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負責全區城鄉房屋安全以及裝修工程的日常服務管理等相關工作。
區房產事務服務中心設6個內設機構:
(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負責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和商品房項目現售備案工作;負責房產交易和成交價格申報審核、存量房轉讓合同網簽工作;負責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工作,為全區房地產市場分析研判提供技術支撐;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工作;承擔培育和發展全區租賃市場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估價與經紀、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等行政輔助工作;負責房產檔案、房產信息統計、查詢、利用工作。
(二)物業管理科。負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保修金的歸集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的承接查驗和資料移交工作;負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等備案;指導物業服務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參與物業管理活動投訴、舉報、調解等工作。
(三)白蟻防治科。承擔受理全區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公共服務;承擔全區白蟻防治技術研究、推廣、培訓、科普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蟻害普查,收集、整理全區白蟻防治相關信息資料,建立和完善區級白蟻防治信息數據庫。
(四)測管科。負責房屋面積測繪成果審核備案;負責全區房屋樓盤表搭建、樓盤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落實有關房屋面積測量計算標準規程。
(五)房屋安全服務科。負責全區城鄉危險房屋治理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房屋安全管理人員、鑒定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全區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及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輔助工作;指導全區農房改造建設工作并參與相關政策的研究。
(六)房屋裝修服務科。參與區級裝修工程的巡查管理工作;負責受理與裝修工程相關的投訴處理、協調工作;承擔依法對裝修工程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行政輔助工作。
(一)負責區級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驗收(含消防驗收,人防驗收)等工作的行政輔助工作。
(二)負責區級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三)承擔區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管理相關工作。
(四)承擔區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技術支撐工作及質量、安全問題的投訴處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區級建設工程監理和檢測單位的企業、人員和質量行為管理等相關工作。
(六)承擔區級建設工程工地防臺防汛日常管理和防恐等相工作。
(七)承擔對墻體材料生產、使用情況實施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
(八)完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編制并指導實施住房保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產業、建筑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建筑節能等專項規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
(二)牽頭指導全區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參與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指導住房制度改革。
(三)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負責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指導物業管理、房屋白蟻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區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參與推進城市化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建設管理等工作。
(五)參與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農村住房設計、建設、安全管理及危房改造。
(六)監督執行建筑市場制度和信用標準。組織推進建筑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指導建設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
(七)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創建工作。組織或參與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八)負責并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進步、工程設計和建筑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政策、規劃。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
(九)負責建筑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物業服務業等行業管理。負責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注冊管理。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培訓工作。指導或組織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科教新區、山水甌海”建設目標,全面推進基礎設施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和輻射力,高質量推進城鄉環境整治,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全面實施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穩鄉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設水平。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繼續牽頭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優化審批流程。繼續精簡、取消建設行業的辦事事項,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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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57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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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534426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溫州市甌海區古岸路行政服務中心11號樓9-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