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對全區房票安置工作進行指導,指導實施單位對房票的開具、結算、兌付、運行等工作,并負責全區“房源超市”統籌管理運行等職責。
負責指導各實施單位開展未經登記建筑調查工作,負責對文件規定的視同合法的未經登記建筑進行認定,提請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結果有異議的進行聯合復審、復查。
負責全區擬出讓地塊的梳理,制定經營性用地出讓年度計劃(儲備土地供應計劃),對計劃出讓的地塊進行宣傳推介、招商洽談;指導開展地籍圖編制、定界放樣、現場勘察、權屬調查、咨詢規劃意見、規劃論證、土地評估、參與擬訂土地出讓方案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期工作;將地塊出讓具體事項上報市、區土地出讓聯席會議審查。承擔溫州市甌海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土地市場宏觀調控管理;負責擬定全區經營性用地做地、儲備計劃,報請區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區范圍內國有土地的儲備和開發利用等工作; 負責推進經營性用地做地工作,參與儲備土地拆遷安置等前期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儲備土地管理、保護、臨時利用的制度,指導屬地鎮街對儲備土地開展管理、保護、臨時利用工作,建立全區儲備土地信息庫和臺賬,做好全區儲備土地的信息發布、登記、統計和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等服務性工作,協助辦理對已收購土地地上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已供應儲備土地移交工作;通過儲備土地的經營運作,確保政府的土地收益。
負責編制城中村改造(棚改),區塊改造,重點工程項目涉及房屋征遷的中長期,近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專項規劃工作;督促和指導業主單位開展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棚改),區塊改造,重點項目涉及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的審定,并對該類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投資概算進行審查和管理;參與全區拆改項目的前期論證,數據采集,統計報送,考核評價等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實施城中村改造(棚改),區塊改造項目的調研論證和重大課題管理工作;協助區政府做好城中村改造(棚改)項目資地平衡測算工作;負責拆改項目范圍內征遷地塊揚塵防治和拆后地塊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區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對實施單位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負責城中村改造(棚改)、區塊改造、重點項目涉及房屋征收的政策制定、執行、審查及計劃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未登記房屋認定政策的制定,對未登記房屋的合法性認定,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提請復核、復查的相關文件規定可視同合法的未登記房屋進行認定處理。負責未登記房屋認定政策的制定,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提請復核、復查的未登記房屋進行認定處理。
(五)報請區人民政府對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確的作出補償決定;協調處理房屋征收與補償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做好來信來訪的處理和解釋工作。
(六)負責全區安置房認購、摸文,剩余房源移交、調撥等工作;指導實施單位做好被征收人回遷安置工作;組織委托對相關不動產價格的評估工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土地儲備中心
區土地儲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經營性用地做地、儲備、出讓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土地市場宏觀調控管理;負責全區土地儲備計劃編制及申請儲備登記的前期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范圍內國有土地的儲備和開發利用等工作。
(二)負責調查全區范圍內的土地資源存量狀況,擬訂年度儲備土地供應計劃,報請區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全區儲備土地管理、保護、臨時利用的制度,指導屬地鎮街對儲備土地開展管理、保護、臨時利用工作;配合財政部門開展融資等工作,通過儲備土地的經營運作,確保政府的土地收益。
(四)負責做好全區儲備土地的信息發布、登記、統計和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等服務性工作;做好儲備土地做地成本的測算。
(五)參與儲備土地拆遷安置等前期工作;辦理已供應儲備土地移交工作;協助辦理對已收購土地地上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六)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負責擬定土地出讓計劃,對計劃出讓的地塊進行宣傳推介、招商洽談,參與擬訂土地出讓方案,組織實施土地出讓的前期工作。
(七)負責全區城鎮低效用地利用現狀的調查,編制再開發項目的年度利用計劃。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溫州市甌海區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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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59395053
0577-59396708
0577-59395058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溫州市甌海區婁橋街道甌海行政中心4號樓3樓